秸秆利用企业可享政策优惠
后环保部门对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新、改、扩、建企业,将压缩审批程序和尽量节俭审批时间;农机、农业、科技等政府部门共同予以政策优惠。这是记者昨日从全市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会议上了解到的。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焚烧秸秆问题,今年秋季开始各县(市、区)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秸秆禁烧总原则和市级禁烧方案的指导下,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符合当地农民习惯及农作物生长的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如郏县可大力引导、推广间作套种;湛河区可充分利用其养殖业发展优势,规范奶牛养殖户收购秸秆行为、实行秸秆过腹还田。
同时,为了避免秸秆在集中堆放时被焚烧,市禁烧办已要求各县(市、区)自今年秋季开始,做到秸秆随收随清理,田间不能遗留秸秆;路边、地头、河渠、排涝沟内、通信电力线路下不准堆放秸秆。
目前,为扩大全市秸秆还田面积,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已拿出800万元用于购置还田机械。由于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涉及多个部门,我市农机、农业、科技等市政府禁烧成员单位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对秸秆利用企业予以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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